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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文化思考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06年10月30日来源:湖北法正大律师事务所
面对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到来,时值我国法治进程的不断深入,中国的律师,将以怎样的理念、品位、素质与精神风貌去接受这新的机遇与挑战,去实践律师的社会理想,这是一个令人关注的命题。其中,“律师文化”的构建无疑对这一命题挑战有着实际的意义。按《辞海》的解释,“文化”有三重含义:“1、广义指人类在社会实践过程中所获得的物质、精神的生产能力和创造的物质、精神财富的总和。狭义指精神生产能力和精神产品,包括一切社会意识形态。2、泛指一般知识。3、中国古代封建王朝所施的文治和教化的总称。”英国人类学家泰勒在其《原始文化》一书中将“文化”阐述为“文化或文明,就其广泛的民族学意义来说,乃是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和任何人作为一名社会成员而获得的能力和习惯在内的复杂整体。”文化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人类的精神财富,其内容博大精深,其历史源远流长,任何人也难以穷尽其内涵。
一、律师文化的内涵及本质属性
  1.律师文化的定义。文化,通常指人民群众在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称。也专指社会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律师文化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从属于社会文化的行业文化。
 
它既带有一般文化的基本特征,又存在亚文化的特质要素。我们给中国律师文化下这样的定义:律师文化是律师这一社会群体在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制度下,在法律服务实践中形成的,为广大律师认可并共同遵守的价值理念和行为规范的总称。由律师群体文化、律师集体文化、律师个体文化组成。
  2.律师文化的内涵。由于律师文化秉承了一般文化的共性,又具有亚文化的特性,律师文化的内涵集中体现在律师的精神文化和行为文化两个方面。律师精神文化是律师群体在法律实践过程中受一定的社会文化背景、意识形态影响而长期形成的一种文化观念和精神成果,解决律师以什么样的指导思想和价值观进行法律实践问题,是律师文化的核心。主要通过律师价值理念表现出来,包括律师价值观、律师精神、律师理想、律师宗旨、律师道德、律师哲学等;律师行为文化是律师群体在一定行为规范的制约下,在法律实践中产生的、以人的行为为形态的实践文化,解决律师怎样进行法律实践问题,是律师文化的外显。主要通过律师行为规范表现出来,包括律师执业行为约束、律师制度制定与实施、律师机构管理等。律师文化的内涵集中反映了“知行合一”的理念,体现了一般文化的内在要求和律师文化的特殊属性。
 
  3.律师文化的本质属性。任何文化都是一定社会政治经济的产物并为其服务。律师文化产生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经济基础之上,从其共性和根本意义上说,其本质特征必然是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的组成部分。律师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本质属性,也决定了律师必须树立忠于法律,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价值观和做到在法律实践中严格遵守职业规范,律师行业的宗旨也体现了社会主义文化的本质要求。因此,律师文化必然是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并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律师文化的社会作用。
首先,律师文化具有激励作用。律师文化提倡的先进理念是文明与进步的标志,可以极大地激发律师的职业荣誉感、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使律师为理想和宗旨而不懈地努力。其次,律师文化具有自我规范的作用。律师文化规定了律师行为准则。其中制度文化、组织文化、管理文化、行为文化中表达的理念都对律师产生心理约束,进而产生对行为的自我控制,这种文化上的“软”约束,都对律师起到规范作用。第三、律师文化具有凝聚作用。律师文化通过影响律师的习惯、知觉、动机、期望等微妙的文化心理,使律师产生归属感、认同感,围绕共同理想,形成群体意识和合作团队。
 
第四、律师文化具有协调作用。律师文化倡导的价值观必然符合社会文化的要求,这就使得律师能够协调好与社会的各种关系,履行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和义务。第五、律师文化具有提升律师素质与形象品牌的作用。律师文化倡导文明和谐的理念,引导律师集体及个体注重“软环境”建设,树立环境优美、形象优雅、人员优秀的良好外在形象,使律师群体成为文明高尚的职业群体。第六、律师文化具有增强竞争力的作用
三、中国的律师文化有着与众不同的特点。
首先,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律师文化很不成熟,尚处于探索与形成阶段。其次,律师文化的进步与发展,与整个法律文化的演变相适应。第三,律师文化作为一种行业文化,必然反应出行业特点。第四,我国的律师文化中,经营理念与公益理念兼而有之。
四、推进律师文化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虽然,我国律师文化建设现状不容乐观,但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已经认识到律师文化的积极性,并已着力开展各种活动,创造各种条件丰富律师文化生活。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也先后对律师队伍建设做出重要指示,即有鞭策又有鼓舞,这是律师文化建设好的开端。之所以这样,是与律师文化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分不开的。
 
党的“三步走”战略步骤的提出以及实施过程明确了我国在本世纪中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生活比较富裕,基本实现现代化。再者,我国已经加入了WTO五年多的时间,许多领域与国际接轨步伐加快,迫切要求中国律师走向世界,律师文化建设与世界同步。
通过律师文化建设,可以提高律师队伍的整体社会形象,形成一整套律师队伍的行为规范和思维模式,进而提高律师的人文精神、服务宗旨、职业道德、行为习惯、品牌效应、管理方法、知识产权、工作环境等。同时,律师文化建设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协会具有自我规范作用,提高凝聚力、协调三者关系,提升律师素质与品位,从而增强律师执业的竞争力。
五、中国特色的律师文化建设。
首先,我国律师文化的建设,与市场经济价值取向及民主政治制度有着内在的关联性。
由于历史和法制环境的局限,我们的律师常受制于个人前途的局限,缺少明确的政治抱负,当面对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和利益的冲突时,律师往往缺少政治家所应具有的认识能力和经验。当然,这与我国法律传统有一定的关系,律师在中国人的习惯定势中,只是被归于为个人或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人们习惯于将律师与经济而不是政治联系在一起,因此,在我国,律师为政治服务,甚至从政并有所为者凤毛麟角、几为空白。
 
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亦在稳步推进,这就要求律师行业在适应这种改革的同时,本身不仅随之迅速进步,还要积极参与发展。尤其在入世后,全球经济一体化的理念被迅速接受,我国将逐步开放法律服务市场之际,律师必须很快地调整自己,迅速找准位置,提高自己的素质与品位,推动市场改革,在WTO的机遇与挑战面前确立与提高律师的文化形象。如WTO本身,是对国际交往的一般秩序和民族利益的双重尊重和维护,这便需要律师以敏锐的政治觉悟、强烈的人文关怀意识,站在人类文明进步和国家整体利益的角度去处理自己的具体的业务,从而我们的律师不仅要具备熟练的专业技能,全面的服务水准,更需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全局观念,需要有成熟事业观与热诚的人文服务精神,而不能仅停留在某些个人的价值取向上、商业利益过重的私心上。并且,律师应当有所作为,在民主与法制建设中,树立信心,积极关注立法,参与立法,以自己的高水准的法律服务推动实践完善社会制度,使之成为一种主张公平与正义、促进社会进步与发展的力量。
  其次,我国律师文化的建设,应当是民族特色与国际接轨的结合。
  文化本身的性质、内涵或者张力,更多地决定了它必须承载着民族、历史的东西,任何文化都不能截然割裂开文化的背景与文化的主体、客体和内容的关系。中国的律师文化在反映出律师行业文化的特色的同时,还必须反映出中国律师文化的宗旨、服务对象、反映出律师文化的中国底蕴与特色,例如,在中国特色的法律背景下,《孙子兵法》、《孟子》等有关思辩的中国优秀传统文化财产,诸多更易于被中国人所接受与认同的论辩演讲的技巧,调解、谈判、代理过程中符合中国人传统心理特点与习惯定势的双赢方式等等,都会通过律师文化的形式传递给当事人以更加容易接受与欣赏的服务模式。
 
WTO后的社会要求及中国法制现代化的体制改革,都进一步需要中国律师的人文素质和观念不能只停留在纯粹中国式的与传统的理念上,必须与之相互适应。如,WTO的目标与中国法制改革,都对律师业务发展的国际化、自由化、专业化提出了要求,律师事务所要尽快适应市场竞争的要求,从原始的、小生产的模式中解放出来,引进现代化的经营理念、管理制度、营销手段,实现事务所结构、管理模式、服务方式、业务领域等的根本性转变,走现代型、专业化、协作化的发展之路。所有这些,都说明,律师文化的建设必须体现出与国际接轨,体现国际律师主流文化的特点。
  再次、我国律师文化的建设,必须符合一般文化建设的规律,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地进行。
  与其他行业文化一样,律师文化从层次上来说,由业务文化和业余文化等所组成的表层文化、管理文化和制度文化等组成的中介文化、精神文化和道德文化所组成的内层文化构成。应当说,这三者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其中,通过管理文化的中介作用,将律师文化的基础表层文化与律师文化的核心精神文化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种具有规范作用的“文化定势”,一种具有感染力的“文化氛围”,一种具有潜移默化作用的“文化品位”,来影响律师们的思想和行为,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从而,在律师事务所的制度建设中,以诸如诚信法律服务价值观等道德规范、价值观念、服务宗旨来塑造可信的律师品牌形象、引导提升律师业务水准、有目的有意识地提高律师素质能力,并且,从另一方面,通过律师事务所的规范管理,以更专业的能力去实践专业的理念,更全面的素质去实现为社会服务的目标。
 
  最后,我国律师文化的建设必须落实人本思想。
  毫无疑问,律师是律师文化中的主体。律师文化必然依附于律师这一特定职业。律师文化涵盖着律师的个人气质、人格力量、精神面貌、职业道德和执业水平等方面;律师文化的核心内容便是塑造律师诸如诚信理念、人文思想;而律师文化的实质或终极目标即是培育一支为社会发展起积极作用的高素质律师队伍;律师职业本身相对其他职业来说,也显得更具自由度、更强调个性特征。由上可知,律师文化建设中的一个很重要的内容,便是人本主义思想的落实,将律师视为与律师事务所相并列的独立主体,尊重其自身价值观念、发展目标,争取实现律师与律师事务所整体目标的一致,在为律师个体创造广阔的发展空间的同时,也同时实现了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最终达到双赢。事实上,正是由于律师文化建设的参与,才使得制度管理得以与原本对立的人本主义有机结合,形成一种柔性更具效率的管理模式,即使律师个人的特长与自我意识得到充分的张扬,又保证了这种张扬不具有破坏性,被律师自觉地接受并规范在一个被律师制度规范的合适的限度内。